为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返岗返学等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做好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如下通告: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严起来紧起来。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个组要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春季开学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各项防控要求。在开学前,各单位要全面检视查找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防控风险和漏洞,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二、开学返校批次安排
(一)教职工返校安排
2月18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报到。
为开学做好准备,教职工需在2月11日前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省内常住地。
(二)学生返校安排
2月18日至2月20日,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后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
第一批:2月18日,全体研究生和需参加补考、缓考的本科生;
第二批:2月19日,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生;
第三批:2月20日,2020级、2021级本科生。
目前尚在境外的留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暂不报到。在境内的留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与中国学生一致。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开学返校方案参照普通全日制学生开学返校方案另行制定。
三、开学返校人员要求
各单位要全面排摸师生员工返校前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所有师生员工来校报到时,必须查阅防疫行程卡,凭杭州健康码绿码,申领智慧校园通行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返校前14天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体温低于37.3度)、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2.返校前28天内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如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需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完成健康管理措施、无异常症状的方可申请返校。
3.返校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目前在国外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如有入境的师生员工(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需严格执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期满、无异常症状的方可申请返校。
4.返校前21天无当前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如有当前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以及省内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期满、无异常症状的方可申请返校。
5.返校前14天无当前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以及省内防范区旅居史。目前在上述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全域转为低风险区和“三区”解除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并查验防疫行程卡返校;如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严格执行“2+14”健康管理措施,期满、无异常症状的方可申请返校。
6.返校前14天在省外低风险地区以及省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所在县(市、区)其他区域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返校。同时,省外师生员工抵浙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场所的检测点进行1次免费的核酸检测。
未达到以上条件者,要主动联系所在单位申请暂缓返校。所在单位负责建立“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
四、有序组织师生返岗返学。返校前,各单位要明确告知师生员工开学返校注意事项,确保返校事项通知全覆盖。加强师生返程安全教育和提醒,准确掌握拟返校学生从始发地(家里)到学校全行程信息。重点人员落实“一对一”沟通联络机制,严格按照属地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执行。后勤、保安、食堂等一线工作人员返校返岗前需查验健康绿码和防疫行程卡,提供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上岗前进行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持续推进疫苗接种,积极动员师生员工尽快去属地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或加强免疫针,确保无禁忌症师生“应接尽接”。督促师生员工进出校园、图书馆、教室、公寓、食堂、电梯、校车等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加强校门管理。继续实行入校人员资格审核、测温亮码和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师生员工使用智慧校园通行码,经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制度,引导师生通过快捷通道进出校园和生活区,对于不符合进校要求的师生要及时禁用“智慧校园通行码”。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必须进校的要严格实行入校审核、测温、亮码(健康码、访客码)亮卡(行程卡)等制度。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校返校人员限制进校。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校返校人员进校,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做好教育教学准备工作。各学院应在开学一周前确认任课教师到岗情况;如任课教师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到岗,须调整相关课程教学计划(更换授课教师、线上授课或者推迟上课),并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在考试前需申请缓考,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处理。对于因疫情原因暂未返校的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应共同为学生提供教学帮助,制定学习方案。
七、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开学前,在校园内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卫生大扫除,为新学期开学做准备。按要求及时做好办公场所、教室、实验(实训)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寝室、食堂、校内公用车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工作,全面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八、加强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源头查控”,重点关注进入校园的各类物资的检查和消毒工作,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闭环管理。冷链食品没有“溯源码”的不允许进校园食堂,原则上不购买进口冷链物资。加强对实验室进口仪器设备、试剂、材料和器件等的管控,要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防止病毒由物及人传播。
九、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积极做好口罩、手套、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的筹备工作。加强后勤保障服务,确保开学后师生日常生活。引导师生错峰错时用餐,候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加强学校集中观察点管理服务,做好隔离期间师生生活管理,对隔离期间学生的网络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支持和服务。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