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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业绩确认和分配的通知

上传时间 :2021年12月16日 12:10  浏览次数 :   作者与来源:轻化系

各学院(部)、全体教师:

按照学校年终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本科教学工作量和本科教育教学重要建设与研究项目及成果量化分(以下统称“本科教学业绩”)的确认和分配工作。

结合《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浙理工人〔2021〕26号)精神,教学工作量的统计的时间段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至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育教学重要建设与研究项目及成果的统计时间段原则上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明年的该项统计时间段定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本年本科教学业绩的确认和分配工作在“教学业绩管理系统”(学校首页——校内办公——业务系统导航界面第二行第四个,或教务处网站的首页浮标)上完成。

目前,大部分教学业绩经学院和职能部门审核后已经导入系统,需要各位老师登陆系统后对已有的数据进行核对和确认,对有疑问的数据及时在系统反馈。学校全部教学工作量确认后,再启动分配流程,由课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具体时间和流程安排如下:

1.12月16日-12月22日 教学业绩确认环节

教师登陆“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中“我的本科教学工作”和“我的教学工作研究”逐项确认本人作为负责人的教学业绩,同时,可以看到本人作为参与人员的教学业绩。有问题的数据在此期间提出并解决。教师确认后,学院及时完成审核。(此期间,系统中“我的年度业绩核算”尚无数据,此栏数据将在分配后产生。)

若有新增业绩,请教师务必在此期间(12月16日-12月22日)完成线上提交申请,并将申请和佐证材料交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审核汇总。

2.12月23日 学院提交材料环节

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新增的教学业绩申请报告和佐证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适时组织认定会议。

3.12月24日-12月29日  教学业绩分配环节

教师登陆“教学业绩管理系统”分配本人作为负责人的教学业绩的工作量和量化分。教师分配后,学院及时完成审核。若到时间未进行分配操作,默认全部工作量、量化分分配给负责人本人。

年终安排各个环节环环相扣,请老师们、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进程完成系统操作和材料提交,请学院教学秘书做好提醒和指导工作,各位老师及时与学院教学秘书进行沟通反馈,确保2021年度本科教学业绩确认和分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为本年首次开发应用的新系统,新系统运行中不完善的地方,请各位老师多支持包容。遇到系统操作使用上的问题或是有与本科教学业绩年终核算工作相关的问题,请QQ群(797123484)咨询,有好的建议和想法欢迎多交流,帮助我们后期持续完善系统建设、提升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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