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学院-轻化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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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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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 :2018年12月29日 11:08  浏览次数 :   作者与来源:轻化系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经营服务机构:

元旦、寒假即将来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8】38号)要求,就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排查整治,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工作。各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梯、气体钢瓶等)、食品安全、办公场所防盗安全等重点安全问题和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大剧院、小剧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危化品仓库,配电室、游泳馆、校园施工场所等重点区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安全教育,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以交通、消防、治安防范(防诈骗、防盗窃等)、食品安全、外出旅游、禁毒防堵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重点强调出行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不乘坐黄鱼车,不擅自非法组客、租车返乡,乘坐网约车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假期外出旅行注意天气变化,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假期离校后,务必做到锁好门、关好窗、关闭水龙头,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请勿在办公室等场所存放大额现金及有价证券。

三、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型场所,特别是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机房、危化品仓库、生活区店面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地下室、架空层、楼道口等场所对电瓶车进行充电。

四、加强管理服务,做好留校人员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师生节假日期间留校情况,加强管理,严格登记,规范台账。留校学生要相对集中住宿,注意人身安全,并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防冰冻、防伤害等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五、落实值班汇报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落实人员值班。寒假期间却因工作原因需开放实验室、教室的,相关部门将开放时间、房间号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报保卫处备案。要保持信息畅通,遇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各单位将安全检查情况(填写《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自查情况表》,保卫处网页可下载)、值班安排和加班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9年1月16日前报学校保卫处。(后勤楼W301室,联系电话:86843103)

保卫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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